返回
法律咨询热线
0371-55133833
2026-05-22

颂威动态|深耕执行实务,提升服务质效 —— 我所开展强制执行流程专题培训

进行法律援助
浏览人数:251

一、培训聚焦:直击执行实务全流程

培训中,王祥端律师结合丰富的一线办案经验,围绕强制执行的全流程展开系统性讲解,内容覆盖从申请立案到财产查控、措施适用、回款终结的各个关键环节,重点解决综合部人员在日常咨询中高频遇到的执行问题。


(一)强制执行的核心流程拆解

王祥端律师以 “首次申请” 为主线,清晰梳理了执行程序的关键节点:
  1. 1.提交立案,7 日内审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在 7 日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 2.分配执行法官及案号,一般一个月内完成:立案后,案件会在一个月内分配至具体执行法官,确定案号,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3. 3.发送执行通知及财产报告令,开展网络查控:执行法官会向被执行人发送通知,并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排查。
  4. 4.执行回款或终结程序:若查控到财产,将依法划扣、处置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若无财产可供执行,则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可恢复执行。

(二)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 “全面体检”

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 “法院能查到被执行人哪些财产” 问题,王祥端律师通过图示,详细介绍了网络查控的覆盖范围:
  • ●不动产与车辆:房产、车辆可被依法冻结、查封,必要时启动拍卖程序;
  • 金融资产:保险、基金可被冻结、划扣;
  • 资金账户: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户资金可被查封、划扣;
  • 股权与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厂房可被冻结、拍卖或转让;
  • 社会保障类资产:公积金、社保账户等可依法划扣。
王律师强调,网络查控是执行程序的核心环节,也是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关键基础。

(三)失信与限高:被执行人的 “信用惩戒网”

培训中,王祥端律师重点解读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限制高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 失信被执行人:针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公开曝光、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评优评先等。
  • 限制高消费: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1.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交通工具;
    2.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6.旅游、度假;
    7.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9.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王律师特别说明,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会因单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受到相应约束。


二、培训实效:夯实基础,提升服务专业性

培训过程中,全体学员认真听讲、记录要点,针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执行咨询难点与王祥端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紧贴实务、重点突出,既系统梳理了执行程序的全流程,又明确了各项执行措施的适用边界,有效解决了以往在接线咨询中对执行问题的模糊认识。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综合部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强制执行的核心流程与关键知识点,为今后更专业、高效地解答当事人咨询、提供基础指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语

当事人的信任,源于专业的服务与可靠的解答。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 “以当事人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通过常态化的内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所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获得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未来,我所将持续开展各领域实务专题培训,打造学习型、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以更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世博大厦808
电话:0371-55133833  17335700011

相关新闻

与时俱进守正出新面对未来的广阔蓝海
{include file='common/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