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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颂说热点|网上传授自杀方法致网友身亡,隔空助杀被判故意杀人罪获刑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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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网络社交平台里暗藏不少 “约死群”,部分人员打着心灵陪伴、抱团疗伤的幌子,私下交流自杀技巧、推送轻生渠道。很多人误以为仅线上聊天、隔空分享自杀方式不用担责,山东济南一则生效判例打破认知:男子主动搜寻抑郁轻生网友,远程传授氮气自杀操作、提供器材采购渠道,致一名网友身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5 年。颂威律所结合本案法条与司法裁判规则,拆解隔空协助自杀的法律红线,警示网民远离不良轻生圈层。

一、案件核心案情完整梳理

  1. 1.作案经过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被告人冯某源刻意在各大网络论坛检索抑郁、轻生相关帖子,主动私信百余名有自杀倾向网友,发送 “一起走吗,我有无痛方法,加微聊” 等诱导话术,以相约自杀为名推广氮气轻生方式。2021 年 11 月 24 日,被害人马某某添加冯某源咨询自杀细节,冯某源细致传授氮气吸食致死操作、规避急救办法,同步提供氮气瓶、软管等工具购买途径,还虚构自身及他人自杀成功案例,不断强化被害人轻生想法。
  2. 2.案发结果2021 年 12 月 1 日,马某某按照冯某源指导在酒店使用氮气自杀身亡;被害人离世后,冯某源还把本次死亡案例当作范本,继续向其他网友推广自杀手段。
  3. 3.司法判决2023 年 4 月济南历城区法院一审认定冯某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冯某不服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二、三大核心法律问题深度解析

1. 未亲手杀人,为何隔空传授自杀方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国无单独的帮助自杀罪名,司法实践中隔空教唆、协助自杀致人死亡,统一按照《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法院审理明确三大定罪关键点:
  • ▪主观存在杀人故意:冯某源主动寻觅轻生人员、刻意推介致命自杀手段,明知传授内容会促成被害人死亡,仍积极诱导、助推自杀,具备希望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 客观助力行为有效深入:其传授的氮气自杀方案具备致命性,工具渠道、实操细节、心理洗脑全方位覆盖,深度介入被害人对自身生命的抉择,和面对面手把手协助自杀危害一致;
  • 存在刑法因果关系:被害人最终的死亡结果,直接依托冯某源提供的方法、器材资源与心理诱导实现,助力行为是死亡发生的关键诱因,二者具备法定因果关系。

2. 故意杀人罪量刑依据是什么?本案为何判处 5 年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冯某没有直接动手剥夺生命,属于帮助自杀类情节较轻情形,结合其大范围向上百名网友推广自杀方法、案发后继续传播死亡案例的恶劣情节,法院在 3-10 年量刑区间内,最终判处 5 年实刑。即便只是线上文字、语音指导,只要促成死亡结果,量刑底线最低可达三年有期徒刑。

3. 除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吗?

  • ▪民事赔偿责任:因教唆、协助自杀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害人家属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 行政相关责任:尚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在网络大肆散播自杀教程、组建约死群组,网信、公安部门可依法封禁账号、处以治安罚款、行政拘留,平台也可依据法规追责整改。

三、法律责任警示

  1. 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闲聊怂恿轻生不要在社交群、私信中调侃自杀、传授各类轻生办法,哪怕出于玩笑、安慰心态,诱导抑郁人士走上绝路,一律涉嫌刑事犯罪。
  2. 2.发现约死群、轻生诱导信息及时举报遇到有人在网上邀约自杀、分享自杀技巧,立即向平台客服、110、网警举报,阻断违法诱导链条。
  3. 3.遭遇心理抑郁及时寻求正规帮助存在消极轻生念头时,优先联系家人、心理医生、公益心理援助机构,切勿轻信陌生网友的 “无痛轻生方案”,远离各类 “约死群” 不良圈层。
  4. 4.网络平台履行监管义务社交、论坛平台需加强关键词筛查,及时清理自杀交流群组、轻生科普内容,从源头减少隔空助杀案件发生。

普法结语

隔着屏幕的几句诱导、一份自杀攻略,看似没有触碰受害者身体,却能活生生夺走一条生命。我国坚守生命权绝对保护原则,任何以陪伴、共情为幌子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均被刑法严厉规制。提醒全体网民敬畏生命、严守法律底线,不做夺命的 “网络帮凶”,珍视自己与他人宝贵生命。

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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